专科生比本科生多3.4万人
据省教育厅初步统计,2010年湖北省应届毕业生中,研究生2.6万人,本科生14.8万人,高职高专毕业生18.2万人。与2009年相比,毕业生总人数减少约1.2万人,减幅为3%。
据了解,这是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,湖北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的第二次下降。去年,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为36.7599万人,是扩招以来的首次下降。
省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,2010年湖北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有所减少,且经济形势回暖,与去年相比,高校用人需求信息有所好转。但2010年全国高校应届生达630万人,在去年611万毕业生的基础上再创新高。再加上去年未就业毕业生80万人,2010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。
大力推广就业导师制
省教育厅近日已发文,要求高校要实行校领导包院系,院系领导包班级,班主任、辅导员、干部教师包毕业生个人的制度,大力推广“就业导师制”、“就业贡献奖”,让学校教师和干部担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老师,向各类用人单位推荐学生就业,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校内部考核体系的重要指标。
同时,要探索在专业课教学中融入创业教育,开设创业教育课程,通过举办创业讲座、创业大赛、社团活动等,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。还要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,作为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安排,总学时不少于38学时,并计入学分。
在人员配置上,专业就业指导教师和就业工作人员,应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:500。就业工作经费,要不低于当年在校大学生全部学费的1%,专款专用。
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“双证书”制度,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都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;加大生产性实训教学安排,确保学生毕业前有充足的顶岗实习学习经历,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。
省教育厅表示,将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评价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。在对新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的教学评估中,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。对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数的高校,相应减少招生计划。在2010年招生计划安排中,就业状况指标权重不得低于30%。
创业小额贷款可申请财政贴息
为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,湖北省从去年开始实行的多项利好政策将进一步加强,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进一步扩大招募大学生到农村资教的人数规模。通过“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”、“三支一扶计划”、“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”等基层服务项目,引导学生到基层就业。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义务服兵役。严格落实面向基层的就业计划的各项优惠政策,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。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服务的毕业生,将获得薪酬或生活补贴,同时参加社保。
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。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,其劳务性费用和社保补贴从项目经费中列支。
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。创业学生能获得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,符合条件的,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50%。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、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的,不受出资数额限制。学生失业登记后到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,可获得1200元的培训补助,创业后还能获得2000元的创业补助。
加强对大学生就业服务、就业援助。登记失业学生到定点机构参加职业培训,达到初级技能水平的,每人可获400元至800元补贴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,要免收贫困大学生报名费。